<>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召陵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采购资金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19-59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召陵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召陵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详见采购清单)
2.3 采购预算: 370000 元
2.4 供货及安装期:1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记录
3.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兼容性和完整性,完成案件信息和审判数据的实时交换,投标人需保证建设后的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系统对接,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6.1 磋商人中标后,中标的响应人应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7、招标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 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07月24日18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15时00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10、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61902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395-3288668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松江路交叉口舒曼财富中心c座2202
监督部门: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电话:0395-2601019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