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行审发[2019]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予以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4913.24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包括审判法庭1栋,建筑面积14423.84平方米(含专用车库1947.25平方米);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340平方米;警卫室3栋,建筑面积149.4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电气工程等。
2.3合同估算价:4681.10万元。
2.4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14913.24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包括审判法庭1栋,建筑面积14423.84平方米(含专用车库1947.25平方米);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340平方米;警卫室3栋,建筑面积149.4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电气工程等。
2.5工期要求:2019年10月15日开工至2020年8月15日竣工,合计305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 http://www.xyln.net/ 。)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投标
4.1现场投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
4.3.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09:3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9年09月5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12日 16时00分
5.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 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6.其他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 )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407111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
联系电话:0417-2653886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万达广场西南角外门市,小八路游泳馆道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