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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12所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2019-10-29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 12所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标段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 12所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 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

2.2 建设规模 : 本次实施内容为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工程一期十二所院校的生活区房建建设,主要为学生宿舍、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等。分为东、西两个区,并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东区装配式建筑约 53 万平方,西区装配式建筑约50万平方。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划分

各标段工程名称

各标段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万元)

标段一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12所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标段一为东区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工程一期7所职业院校的生活区房建工程,主要为: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广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等7所职业院校的学生宿舍、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5324㎡,最大建筑高度为26.2米,最大跨度约为10米。

219164.488591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为 217559.488591万元(其中结构工程造价为112400.75708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605万元

标段二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12所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标段二为西区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工程一期5所职业院校的生活区房建工程,主要为: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等5所职业院校的学生宿舍、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759.36㎡,最大建筑高度约为50.4米,最大跨度约为25米。

206429.870337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为 204900.870337万元(其中结构工程造价为111120.14014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29万元

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 2 个标段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管理人员,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 2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

2.4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和工程管理要求等资料,负责各标段所属的职业院校的生活区房建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工程前期阶段

各标段所属的职业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是从各标段所属的职业院校的生活区房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服从各院校总设计单位的管理、与原设计单位的工作衔接、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深化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各标段所属职业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通风系统、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公共广播、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如有)、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等』】、装饰工程(外墙装修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 10KV 供配电工程、弱电信息化系统(学校统筹或工信委立项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与专业发包工程的界面划分详见第五章)

(2)负责办理项目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 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 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

(4)装配式建筑运用。

(5)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7)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2.4.2 工程实施阶段

各标段所属的职业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税、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 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 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永久性用水(含红线外接驳)、燃气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管线迁改工程;

(3)各标段所属的职业院校生活区房建工程的施工工作,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通风系统、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公共广播、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如有)、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装饰工程(外墙装修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等。

10KV 供配电工程、弱电信息化系统(学校统筹或工信委立项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与专业发包工程的界面划分详见第五章)。

(4)负责竣工图编制及签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的办理、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设计人员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5)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 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8)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10)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 ,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等等。

(11)装配式建筑运用。

2.4.3 如承包人将非关键、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将非关键、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2.4.4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文件、技术需求书、推荐品牌(如有)等资料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4.5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由发包人实施的对本工程的建设管理、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监理、第三方检测监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核。本建设项目的其他工程建设内容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5 工期: 763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 工程设计资质:

标段一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标段二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2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 2019〕 437号)的要求设置。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3.2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5 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8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③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总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5.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3.5.8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详见附件四《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3.5.9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029 日 00时 00 分至 2019年 112110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211030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9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5.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 2019年 11211030 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5.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邮 编: 511400

邮 编: 510640

联 系 人: 赵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0-22905684

电 话: 020-3873095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23778897@qq.com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号

电话: 020-2290568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053283

 

 

                      20191029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总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招标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7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 2019〕 437号)精神,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已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的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可以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工程。

如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被地级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平台公布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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