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HH-招字-2019(002)
1. 招标条件
洪江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已由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以 洪工信字[2019]32号 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洪江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位置: 洪江市境内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整体估算投资1300万元,其中软件系统建设,包括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管理系统(EMR)、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影像科管理系统(PACS)、电子健康卡(HRP)、人口健康档案信息、慢病管理等系统;机房硬件及弱电管线建设。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机房改造工程、软硬件工程等相关设计及其后期服务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本项目设计工期为10天 , 施工及其他部分工期为210天 。
2.7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 达到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的保修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均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3.2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含2个)独立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即此份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同时具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及各自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联合体须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的要求。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省内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上述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或联合体内企业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0 月 29 日至2019年 11 月 4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
6.5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3款规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洪江市卫生健康局,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745-773212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洪江市境内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82745070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1号怀化国际商贸城第1幢13楼1321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45-2529567,1558015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