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大楼(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大楼(南校区)建设项目 已 由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市发改社〔2019〕 1121 号和揭市发改投标〔 2019〕 7号文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揭阳空港经济区,主要建设一幢七层实训大楼,建筑高度 31.45 米,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 1600平方米。包括展厅、实训车间、实训室、多媒体教室、教师休息室、会议室和机房等功能用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投资约为 3591.60万元。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108.5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4.00万元,工程造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064.58万元),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 3.1款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 1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应是联合体的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级别为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须为一级,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上述所有人员各 1 名,并在投标申请单位购买了社保,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4 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下列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所有人员各 1 名,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且在投标申请单位购买了社保,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 施工单位自 2016年 10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宗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
3.6 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登记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一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授信证明原件(若为存款,须为同一账号同一时点开具,并提供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 2019年 11 月 2 日至 2019年 11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30至 11: 30,下午 14: 00至 16: 00(北京时间,下同),持附件 1列明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 1500元 /套。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1 月 22 日上午 09: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空港经济区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南厝社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663-3374312 电 话: 0663-8291212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19年11月 2 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资料一览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大楼(南校区)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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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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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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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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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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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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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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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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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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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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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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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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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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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6-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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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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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派项目经理相应的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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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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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派设计负责人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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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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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相应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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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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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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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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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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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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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质量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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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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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全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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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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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材料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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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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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资料员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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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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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成员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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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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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银行存款证明或授信证明和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证明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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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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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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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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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登记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独立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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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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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一式两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交,一份由招标人保存,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 、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 、上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资质证书除外);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最近连续 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查询途径供招标人核实;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