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路(华山路-恒山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240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高凤路(华山路-恒山路)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公司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项目北起华山路,南至恒山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长约310米,宽24米,为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断面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配套建设双跨简支梁桥梁1座,长20米,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U型槽、雨污水管、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环卫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
项目总投资:约14800.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桥梁、U型槽、雨污水管、绿化、路灯安装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13272199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2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27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www.blztb.gov.cn ),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 26.00万元 。
5.2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 2019年12月10日 10:30 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 2019年12月10日 16:00 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 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及2015年《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12日 09:30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blztb.gov.cn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乐红芬
电话:13336865280
传真:0574-87721309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联系人:徐喆
电话:0574-89384041
传真: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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