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 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9]10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位于长沙高新区青山路以北、湖相北路以西、东方红路以东。
2.3 项目规模: 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用地约254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初步计划投资额为4亿元(含土地成本约33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金额为准。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设计周期: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可研编制,工可批复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各阶段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调整。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可研编制、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咨询等,具体如下:
(1)可研编制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建筑工程、室外道路及排水配套工程、电气暖通、装饰装修等全部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等;
(2)总图设计提供建筑总平面拟建方案图(不包括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拟建意图说明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方案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建筑、功能的总体设计等,并应达到方案评审文件编制要求;
(4)初步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运动场、园林景观、亮化、标识导视系统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配合工作;
(5)EPC招标图设计:从初步设计图向施工图方向设计,满足财评审核招标控制价算量要求。
(6)设计咨询内容包括勘察、可研编制和设计全过程(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服务阶段)的设计咨询服务。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担以上(1)、(2)、(3)、(4)、(5)项工作。
如投标人数量为六家及以上,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承担(6)项设计咨询工作,否则第(6)项工作另行委托。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数量为六家及以上,则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担招标范围描述的可研、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EPC招标图设计工作,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设计咨询工作)。
2.9 其 他: /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5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25000平米以上(含)的房屋建筑项目(不含厂房、住宅等)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资格 。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11 月 2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免费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