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襄阳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襄发改投资【2019】3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襄阳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新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305省道以东,“公安两基地两中心”以北。
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364.66平方米(约3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34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9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地下室面积2360平方米)。
2.3建设内容:新建办案综合楼(包括留置办案区、工作区、生活区、配套用房等功能)及相关附属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运动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安防与信息化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估算为27836万,其中工程费用20025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见证取样、建筑结构(含主体结构、钢结构、主体沉降观测等)、地基基础(含桩基等)、建筑节能(含门窗等)、室内环境、设备安装工程等。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中必须包括常规施工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基桩承载力、基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建筑外门窗物理性能检测,设备安装,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等。
3.3在襄阳市(含县区)范围内有固定的检测场所,检测人员及检测设备配备齐全,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试验检测。
3.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质量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测员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 年8月-2019 年 11 月)由人社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达到投资额两亿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未被省、市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吊销资质、停业整顿。
3.8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 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6.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12月6日9:00时至2019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6.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2月30日9 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人: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襄城区滨江西路220号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0710-35756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汉北工业园16楼
联系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 :1303522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