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20-440112-41-03-0114 ) 批准,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 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62878902; 830920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3544078、 835436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81336
三、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智慧大道以东、引资大道以北 。
四、项目概况:
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66020 平方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112300平方米(暂定,其中地上建筑 84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8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研发基地及其生活服务等附属设施;余下为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行政办公附属设施。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 。
本工程项目一期投资额为 52809.39万元,一期建安费估算为 45712.00万元。
2 、工期: 一期总工期 26 个月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项目编号: JG2020- 0985
2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 1个标段。
3 、招标内容: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
(1)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物探工程)。其中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超前钻等;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前期未完成的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①设计范围及内容(设计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工程(包括一、二期)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按照本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土建、装修工程、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消防、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弱电(含广播、音响)、通风空调、燃气、交通、管线综合、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土方方格网、基坑支护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含管线迁改图);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②设计其他服务: a. 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场);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c.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配合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③完成招标人交待的其他任务,如制作设计模型、沙盘等,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做增加。④设计允许非主体、非主要专业分包。
(3)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工作: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本项目土建、装修工程、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消防、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弱电(含广播、音响)、通风空调、燃气、交通、管线综合、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土方方格网、基坑支护等工程项目施工。②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 1% (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等配合工作不予收取配合服务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或临时施工许可 )、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⑤负责竣工图编制,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⑥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4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勘察、包设计、包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深化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综合单价包干、包项目措施(含不可计量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五通一平、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白蚁防治、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等;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 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实现人身因工伤死亡“零”目标;( 2)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 2‰以下;( 3)现场整齐有序,各种标志牌齐全醒目,施工操作规范,保持现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登记及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 3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4 月 8 日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20年 4 月 8 日 11 时 00 分。
3 、开标时间: 2020年 4 月 8 日 11 时 00 分。
4 、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黄埔区水西路 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栋写字楼四楼) ]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 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中的“投标人(企业编号)”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和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只需要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只需要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5.1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3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 2019〕 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7.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 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9. 投标人业绩要求:
9.1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 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含专业承包工程业绩)) 。
注: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 ( 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并同时提供企业库的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打印材料应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备案业绩一致,若打印材料与库内记录的信息不一致,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 最多由3家单位(即 1家勘察单位、 1家设计单位、 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 其中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1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 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 二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7104.39 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45712.00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1267.39万元;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125万元 (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 200元 /米包干 ) 。
2 、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且须在完成施工图后 14日历天内申报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施工费中标价,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合同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年)等相关定额标准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日期前 28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税前价格,且需对选用的厂商价格信息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就低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相关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结合市场价共同协商确定。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的综合单价均应执行中标下浮率。
3 、 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最高限价) 。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定工程量 625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 2014】 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 [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 >的通知》(穗开建管【 2014】 1号)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勘察费报价,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最高限价),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4 、 设计费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取(其中设计费附加调整系数均设为 1.0 ,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该设计费已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内 容及后续项目的变更的设计工作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建设项目最终应计取的设计费 =基本设计收费×( 1-30%)× (1-投标下浮率 )。 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
5、 施工费 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 。对低于该警戒价 (本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的95%设置) 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不得超出施工费最高限价。
6 、 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7 、 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一期设计限额为 45712 万元 。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092082 ;地址: 广州市科学城科林路9-11号 。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
资料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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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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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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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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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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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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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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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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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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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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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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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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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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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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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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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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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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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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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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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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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 息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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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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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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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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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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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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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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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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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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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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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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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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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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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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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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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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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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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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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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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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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19年12月-2020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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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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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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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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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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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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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档案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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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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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 |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 、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 、施工类似工程:符合招标公告第九条要求。
5 、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6 、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