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口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一期)(莘口镇生态监控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元发改【2018】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莘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莘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596.87m2的综合运输服务站 ,工程造价约为57013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莘口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一期)(莘口镇生态监控中心)项目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范围:(1)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为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约 1596.87m2,因此确定为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为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约 1596.87m2,属于中型工程,因此确定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013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 08:30:00至2020年3月30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8日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明建〔2019〕30 号”执行,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莘口镇人民政府,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160706,传真:/
联系人:邓裳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质大厦一层,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3619628409@qq.com
电话:0598-8229599,传真:/
联系人:小杨、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联系电话:0598-80915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0598-833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