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营山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迁建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营山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投资【2019】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投资【2019】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1225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山县朗池镇红光村1、6社,一环路北段北侧,东城派出所西侧;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549.44平方米(以设计图纸图示为准),包含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中心、陪护楼、门卫室、视频调度中心、谈话及办案专用房等;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及以上资质, 近3年以来至少已承接 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 月8 日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年 4月30 日 9时30 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4 月30 日9 时 30分,地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建设网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 营山县朗池镇红光路50号
邮编: 637000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817-8313273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层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028-86610077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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