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展陈及功能性装修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420604-70-03-0187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
2.2建设规模: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750m2,本次装修面积暂约为35000m2(最终面积以现场移交为准)。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设计图纸审查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7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详见合同)。
2.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造价上限为14783.39万元。
2.5招标范围: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展陈及功能性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服务包括对展陈项目进行展陈设计、信息化应用设计、节能优化系统设计、语音导览系统设计、展陈与项目整体精装修设计等各专业与各功能施工图设计及评审、与前期各专业工程衔接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展品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及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全过程服务。
整个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襄阳市发改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功能性装修项目立项的批复》(襄发改社会〔2018〕468号)、《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功能性装修项目建议书》及《襄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展陈及功能性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基础进行深化设计与建设。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的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1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类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类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最少具备上述施工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最少具备上述设计资质,其他要求详见第3.7款。
3.2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5年2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以下任意1项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2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工程内容含装饰装修),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12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2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含装饰装修),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2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工程内容含装饰装修)。
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项目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公章(采用招标方式的)。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3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接管、冻结或宣告破产;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相关不良记录行为;⑥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第①—⑥条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⑦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近十年(自2010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处于其它项目投标状态(已递交投标文件且处于投标有效期内,但未宣布中标结果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处于等待合同签订的状态)并出具承诺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缴纳月份为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
(2)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牵头人需最少具备本章3.1款中要求的施工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最少具备本章3.1款中要求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应满足招标公告3.1~3.6款规定的条件;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 4 月 21 日至2020年 4 月 2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5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21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0710-3567175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 系 人:张荣辉
电 话:13986159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