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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2020-05-21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AT09094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 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8-440106-70-03-837479号文件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现对 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项目 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018-440106-70-03-837479

二、招标单位: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86605729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5536908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金融城起步区。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 AT090941地块),本项目新建一栋大厦(广州太平金融大厦)总建筑面积 140492.8平方米,总容积率建筑面积 110514.2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00764平方米,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9750.20平方米),容积率(含地下) 12.52,占地面积 8825.85平方米,层数地上共 49层(地下 5层)。建筑高度 229.85米,规划用作商业写字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1)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人防工程、市政管网工程 ( 红线内给排水)、泛光照明工程、交通划线、标识标牌及 LOGO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 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如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工程、厨房设备工程等)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3 、招标规模: 详见项目概况。

4 、最高投标限价: 95000 万 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投资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0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05 月 25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05 月 26 日 0 时 00 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 2020 年 06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注: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时间。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投标申请人 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申请人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投标申请人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 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 投标申请人 项目经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 投标申请人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 、投标申请人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 、 投标申请人自 2015 年 1 月 1日起(以竣工验收手续签署的最终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 国内建筑高度在150.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注: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手续(如以上资料不能反映建筑高度的,则还需提供证明高度的政府相关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9 、投标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

1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须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自行查询信用档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途径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途径二:在信用中国查询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查询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途径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www.court.gov.cn/)

注:未在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招标人综合评价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

4 、 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要求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 孙工

异议受理电话: 18660572909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上品公寓223室

十四、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太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tpim.cntaiping.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十五、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同时需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文件。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 其他 (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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