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许可【2018 】144 号、大发改许可【2019 】22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英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英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许可【2018 】144 号、大发改许可【2019 】22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90826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大英县蓬莱镇葫芦坝采和大道与滨江路北侧交汇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9135.68㎡,总建筑面积为10270㎡。其中诉讼服务中心1栋(面积854.2㎡),审判大楼1栋(9365.8㎡),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机动车停车位等辅助设施以及信息化智慧法院建设(弱电)。2.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新建法治教育宣传基地一栋,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同时建设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 1460日历天(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已完成项目共不少于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20 _年 _06_ _月__ 2 _日至__2020___年_06__月_27__日_17__时(见附件 大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 2020 ___年_ _06 _月_28__日__10_时_00__分(见附件 大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大英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大英县蓬莱镇卓筒大道213号 |
地 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
邮 编: |
629300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0825-7823810 |
电 话: |
028-63047730 |
传 真: |
0825-7823810 |
传 真: |
028-6304773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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