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门拆迁安置小区项目(二期)II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门拆迁安置小区项目(二期) II 标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浙舟新新委审【2020】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山门拆迁安置小区项目(二期) II 标段工程 ;
2.2工程地址: 舟山市 长峙岛 ;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 包括地下室、基坑围护、 高层住宅( 3# 楼、7#楼、8#楼、11#楼、12#楼、16#楼、17#、18#楼)。地下室为地下二层, 高层住宅 地上 ( 3# 楼、7#楼、11#楼)10层 , 建筑高度29.55米, 高层住宅 地上 ( 8# 楼、12#楼、16#楼、17#18#楼)11层 , 建筑高度32.45米。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满堂基础,总建筑面积为70229.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81.9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3847.1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包括桩基)、地下室、基坑支护、水电安装、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空气源热水器、地下室标志标线等工程。
2.5工期要求: 840 日历天;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
3.2企业资质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企业安全许可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企业安全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A 类安全考核证书真实有效,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提供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 , 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3.7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 2008 】 91 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 B 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 C 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3.8诚信承诺: 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ItchI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其他: 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建立企业联系卡 。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 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注册相关事宜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4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城街道惠明桥陈建路 99 号 地 址: 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业4楼
邮 编: 316000 邮 编: 316000
联 系人: 林彬英 联 系 人: 舒海飞
电 话: 0580-2262980 电 话: 0580-8230553
传 真: 传 真: 0580-82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