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法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00602Z036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法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法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
2.4 计划工期:2020年6月5日-2020年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1047384.11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6月 4日至2020年6月11日16时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3时30分,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通过CA锁通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0947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58。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滨江路200号
联 系 人:张勇 联系电话:0432-624045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高鸿瀚 联系电话:0432-64650118
监管部门: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 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