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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共应急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0-06-19 来源:山东枣庄市政府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枣庄市公共应急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靶场、仓库及附属配套等工程已经由枣庄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金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公共应急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靶场、仓库及附属配套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市柴胡店镇东南和枣庄薛城区榴园大道6号

2.工程规模:项目二建设建筑面积约5766㎡,投资额约60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704012004220001001001
枣庄市公共应急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靶场、仓库及附属配套等工程
项目二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面积5766㎡):室内靶场(3420㎡)、仓库一(100㎡)、仓库二(500㎡)、仓库三(500㎡)、仓库四(500㎡)、仓库五(500㎡)、值班室(96㎡)、公厕(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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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4.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5 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 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黄河东路396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3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本页面右下角“投标流程”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平台及现场递交。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庄市金玉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薛城区黄山路东侧枣庄市财政大厦1017室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 系 人:
战主任
联 系 人:
韩瑞辰、孙书香
 
电 话:
0632-3086186
电 话:
0632-3159785
 
传 真:
/
传 真:
0632-3159785
 
电 子 邮 件:
xsdgcb@163.com
电 子 邮 件:
huabiao06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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