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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发区新华医疗产业园项目1#综合楼、2#厂房、3#厂房、7#食堂、8#辅助用房及室外配套(一期)工程

2020-07-09 来源:湖北荆州公共资源采购
荆州开发区新华医疗产业园项目1#综合楼、2#厂房、3#厂房、7#食堂、8#辅助用房及室外配套(一期)工程(第二次)(JZSJ-202007FJ-04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007FJ-0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荆州开发区新华医疗产业园项目1#综合楼、2#厂房、3#厂房、7#食堂、8#辅助用房及室外配套(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荆开经发【2020】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荆州市新华物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荆州市新华物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王家港路以西、曙光路以南、欧宝汽车以北 。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筑面积27501.73㎡(1#综合楼6204.53㎡,2#厂房9294.98㎡,3#厂房8940.98㎡,7#食堂2338.08㎡,8#辅助用房723.16㎡),包含桩基础、土建、安装、给排水、供电设施、消防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4574.6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平方米的厂房施工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财务要求: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或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 万元的证明(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或(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平均利润大于0)。 3.4.2项目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符合要求,证件齐备,并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3.4.3投标人对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的单项承诺书; 3.4.4投标人提供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的承诺。 3.4.5投标人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如违约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接受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4.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的承诺书。 3.4.7投标保证金45万元。 3.4.8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新华物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开发区玉桥联合乡新华村六组
地址:
义乌小商品城16栋3楼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人:
杨红梅
电话:
13872264487
电话:
1354567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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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9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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