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区消防站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区消防站一期工程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投审[2019]131号文件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饶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C01-4 地块消防站用地 。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期工程用地 8298平方米,建筑面积 3786.27平方米,拟建设包括一幢建筑面积 3521.87平方米的 4层消防业务楼,一幢建筑面积为 239.4平方米的 7层训练塔,配套建设警卫室、用地面积 813.5平方米跑道及训练场地和用地面积 420平方米室外篮球场等体育训练设施、生态停车场、营区内部道路硬化及绿化等。
招标控制价:13020684.79 元 (其中暂估价: 134981.33元 )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4 计划工期: 54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C证);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 ( 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 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 [2011]218 号文规定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资格。) 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登记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 拟投入现场架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另配备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结构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及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提供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毕业证、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的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网址;
3.5 投标人近 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年度至 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当时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营业执照,及在财务审计报告签名的会计师证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 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 2020年 08 月 01 日至 2020年 08 月 05 日每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3 由其项目负责人到场进行投标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含施工图纸)的售价为 2000元 /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 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次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饶平县黄冈镇汕汾西路 37号之一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 0768-7810351
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号 406房之 44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 13332784454
2020年8月1日
附件一
承 诺 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保证招投标环境的阳光性,杜绝和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地方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后续相关手续,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中标后保证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1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登记项目部,由项目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次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到招标人管理处签到一次,整个施工期内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法律后果。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区消防站一期工程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核对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核对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全部原件核查 |
|
|
||
3 |
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4 |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或原件备查 |
|
|
||
5 |
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6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毕业证及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8 |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9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岗位证书、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10 |
拟投入结构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的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11 |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 |
|
/ |
|
|
||
12 |
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的《承诺函》 |
|
原件 |
|
|
||
13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原件 |
|
|
||
14 |
投标人出具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原件 |
|
|
||
15 |
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 |
|
原件核查 |
|
|
||
16 |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 |
|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核对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核对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核对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 、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5 、所提供资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及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签字,资料提供不齐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