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横陂镇横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横陂镇横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 2020 】2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横陂镇政府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2.2工程名称: 五华县横陂镇横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2.3工程地点: 五华县横陂镇圩镇。
2.4建设规模: 总建设面积约为 9000平方米,包括中心广场及综合休闲活动区约为 2000平方米,儿童活动区约 700平方米,老人活动区约 400平方米,足球场约 1800平方米,篮球场约 1500平方米,周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约为 1700平方米,公厕及垃圾房建设约 3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 600平方米等。
2.5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总承包。
2.6招标控制价: 约 1140.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1068.05万元,勘察费约 24.03万元,设计费约 48.06万元)。
2.7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 3个月;施工工期: 15个月。
2.8承包方式: 建安工程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按实结算套用中标下浮率。勘察费按国家同期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按实下浮 50%;设计费按审定的建安造价金额为基数套用国家同期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按实下浮 50%。
2.9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 3 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 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3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担任。
3.4信誉要求:
3.4.1 自 2020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登记
4.1 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4.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 其中 》(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由拟担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共同提交。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27日至2020年 8 月31日每日上午9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窗口登记(详见一楼窗口屏幕)。
4.3 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 1000 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9 月16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 4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第 05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五华县横陂镇 地 址: 梅州市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邮 编: 514400 邮 编: 5144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 人: 李 工
电 话: 13923019038 电 话: 19902573618
2020 年 08 月 27 日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 原件核查 | ||||
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 原件核查 | ||||
4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5 | 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 原件 | ||||
6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7 | 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8 |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9 | 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10 | 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2); | 原件 | ||||
11 | 投标人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 原件 | ||||
12 | 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 原件 | ||||
投标单位(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 “ 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 、以上资料除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