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恒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C06-C07地块)1#楼装修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九龙湖管理处上饶大街与圭峰大道交汇处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济发展信息局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洪新经发【2017】6号 | ||
项目总投资 | 12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742.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380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
标段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C06-C07地块)1#楼装修工程(第二次):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C06-C07地块)1#楼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由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
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及近12个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社保证明 | ||||
关键岗位人员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专业人员和设备齐全、市场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及近12个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社保证明。(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专业:建筑类专业)、劳动合同及近12个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社保证明。 (7)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良工程奖。(9)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五年内(至开标截止日60个月内,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即单体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工作范围不少于20层(不含地下室)或单体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室),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600 万元的单体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项目业绩。(10)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业绩、奖项及瞒报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处罚、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并将其不诚信行为在相关网站公告。(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系人:黄震淼,联系电话:0791-86209833 | ||||
联系人 | 蔡航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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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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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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