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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9-09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9-440112-27-03-070743 ) 批准,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 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32290789-84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1812420651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联合街道香山路1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总工期: 440日历天

( 1 ) 设计工期:80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评审后 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 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 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3、工程质量标准

a.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要求

b.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 、 

a. 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范围主要包括

1 )负责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2 )负责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 ) ,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 )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通风、消防、幕墙、建筑节能 设计 等施工图设计。

室外配套道路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园区给排水等)等施工图设计。

4 )负责配合业主单位另行委托的其他专项设计,如基坑支护、工艺设计、外电、外水、燃气、通信、装饰设计 、泛光照明、BIM设计、特殊智能系统等。

5 )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基坑审查 ( 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本项目中标价内)。

b. 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项目总价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注:施工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通风、消防、幕墙、建筑节能、室外配套道路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园区给排水等)等单项工程的施工。

c.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以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

d.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e. 本项目以中标人的施工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除合同有约定及施工阶段材料价格对比投标时材料价格(即《 2020 年8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涨落幅度超过 10%可以调整外,施工费合同价即等于施工费结算价。

f. 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登记、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0年 9 月9日00时 00分至 2020年 9月 29日 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 2020年 9月 29日 9时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29日 10时 00分。

3、开标时间: 2020年 9 月29日10时 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广州黄埔区水西路 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栋写字楼四楼) ]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 1)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筑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 投标登记申请表 》 (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主办方 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 广州公共 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该表中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按第八条第 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 投标人需具有以下 5.1和 5.2的资质要求:

5.1 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 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 、 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格条件:

6.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必须是本单位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3 技术负责人( 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 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4 专职安全员( 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0〕 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年 7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年 12月 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 [2019]153 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 最多由 2 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 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

10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 广州开发区 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1 、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投标。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技术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 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4850.00万元,设计费(含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费)最高限价为 150.00万元。

2、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 设计费实行总价包干 (以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 );中标后,设计费中标价作为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招标人对设计工程量进行调整及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3、 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以中标人的施工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除合同有约定及施工阶段材料价格对比投标时材料价格(即《 2020年 8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涨落幅度超过 10%可以调整外,施工费合同价即等于施工费结算价,施工费中标价 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依据

4 、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本项目中标价内) 。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 投标方案补偿费: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注释 ] 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和初步设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投标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2290789-181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联合街道香山路 1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信息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设计部分

12

企业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复印件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单位)复印件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复印件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其他部分

1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打印件,企业诚信档案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1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此项书面资料)

18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投标。

 

 

19

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有)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 、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内作为目录。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 、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 、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以上资料(包括打印页)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2017年 1 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 2017 年1月1日起)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 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2017〕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17〕 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声明企业”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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