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弱电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梅市发改审函〔 2015〕 7号和梅市发改审批函〔 2017〕 18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必要资料, 梅州市人民医院 现对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弱电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梅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弱电工程
项目代码: 2016-441402-83-01-804813
二、招标单位: 梅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06407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37860558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四、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104466.9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4.25米,其中地上 20 层,地上建筑面积84641.96平方米,地下 3层,地下建筑面积 19824.96平方米。(具体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及界面说明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新住院大楼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资料、培训及售后服务以及后期招标人其他部分建设的对接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30594700.36 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 〕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 2020〕 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信誉要求:自 2016 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 2013] 54号 )执行。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梅州市人民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 0753-2206407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梅州市人民医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投标人是否出现以下情形:参与投标的单位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是,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否”。)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