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发名都”三期项目(住宅34#—36#、39#—40#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晟发名都”三期项目(住宅34#—36#、39#—40#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0]E090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镇靖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住宅34~36#、39~40#楼总建筑面积49482.54平方米,其中地上38238.87平方米,地下11243.67平方米;地上高层住宅5幢,2幢17层,2幢18层,1幢27层,共计312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作。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装修构造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34#楼的建筑高度为79.95米,二级企业资质可承担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中型规模为3000平方米~100000平方米,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9482.54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陆佰玖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玖元整(含暂列金 柒佰万元整)【小写:¥146999129元含暂列金¥7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83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⑦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日 00:00:00至2020年10月6日 00: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月2日 17:00:00止。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之一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3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靖城镇,邮编:363601
电子邮箱:/
电话:15859619490,传真:/
联系人:林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2695352771@qq.com
电话:0596-2682527,传真:0596-2682527
联系人:小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