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陇枕停车场枢纽综合体二级开发勘察设计(方案 ~ 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陇枕停车场枢纽综合体一级同步实施工程 已由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8-440100-54-03-845541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与市南路交界。
2.2工程范围:陇枕停车场:其占地面积约25.7公顷,综合开发项目净用地面积约为18.0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4万平方米(包括:住宅约32万平方米,配套公建约2万平方,地铁综合约5.7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陇枕停车场二级开发项目勘察以及所有专业的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变更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负责上盖综合开发项目与车辆段衔接部分的设计,确保枢纽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与停车场/车站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并配合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陇枕停车场用地红线范围内车辆段中的地面一层结构板以上及可开发白地上的所有开发建筑物(含地下室、住宅、商业、停车位及主变电站等公建配套)。
(2) 红线范围内因上盖开发而建的市政道路、管网通道(除车辆段专属道路、管网外)、人行道路系统等设施建筑;
(3)红线外周边环境美化设计,与红线外周边市政道路、桥接驳(含人行、车行)设计、本地块与地铁站连接通道规划及设计方案及地铁保护工作;
(4)临时或永久样板房、售楼部、售楼通道等设计,包含临时用房日后改造工程设计;
(5)必要的专项研究
A、地面车辆基地专题研究:上盖开发总体布局模式、交通组织一体化研究、具备上盖开发车辆基地需求研究、界面划分研究、消防设计一体化、人防设计、结构协同、市政设施协同、绿色建筑、经济分析;
B、地下车辆基地专题研究:车辆基地功能研究、车辆基地建筑研究、结构技术研究、机电技术研究、列车振动控制研究、消防研究、人防研究、上盖开发技术研究城市交通及外环境研究、下沉式设计协同、接口技术研究、结合案例经济分析、规划及盖上经济平衡点及效益分析、BIM技术应用;
C、装配式车辆基地及上盖物业开发专题研究;
D、车辆基地盖板设计标准指引及限额设计标准研究;
E、特种道岔应用及站场布局优化研究;
F、配合委托人进行其他已有设计标准的优化及专项研究;
具体研究内容以委托人根据项目需求确认,设计人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6)涉及阶段及专业:
A、涉及阶段: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变更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确保枢纽综合体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并协助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细见合同要求。
B、涉及专业:勘察、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结构(含深基坑、钢结构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含客流统计系统及停车场引导系统)、概算、道桥、绿色建筑、燃气、幕墙、铝合金门窗、外墙装饰(含广告及立面标志标识)、临时围护设施及临水临电、市政外水外电、市政综合管网、人防、消防(含消防性能化设计)、精装修、园林景观、导向标识、防雷、泛光照明、采用由甲方确认的三维设计软件和标准,进行各专业各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合同要求。
(7)勘察数量:十八号线陇枕停车场枢纽综合体暂按10000米计算。
2.4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方案确定后6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1404万元整,其中设计费暂定价:1224万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应 资质, 相应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 设计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本条第3.1.2①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且满足本条第3.5 ⑥ 点要求。
3.2.3 联合体牵头人如不具备本条第3.1.2②点勘察资质的,必须与“广州地铁勘察类投标人企业库(J库)”名单内(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其中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4 投标人拟担任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③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二)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⑤ 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⑥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见附件一)内,且在技术标开标前10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诚信排行”中得分不低于30分。
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内,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公布的最新的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诚信排行”名单内的,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诚信排行分数按30分计。
⑦提供公告发布后查询以下信息,被列入以下任何一项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 1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10月23日 15 时 00 分至2020年11月16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
1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4 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2020年11月16日9时45分——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1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4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 zbtb.gd.gov.cn )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 www.gzmtr.com ) 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联 系 人: 陈工、黎工 联 系 人: 赵工、梁工
电 话: 电 话: 020-37861031 、0741
电子邮件: chenyujie1@gzmtr.com 电子邮件: zhaoshuhua@ebidding.com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电话: 020-831067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13
传真号码: 020-22871920
网址: 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住建局二楼
电话: 020-84892221
附件一 “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
“ 广州地铁勘察类投标人企业库(J库)”名单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2020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一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6 |
广州市天作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7 |
广州市设计院 |
8 |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9 |
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10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
11 |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12 |
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
15 |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6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17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18 |
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
20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1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2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3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24 |
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5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6 |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27 |
中铁四院集团广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
28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29 |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0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31 |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3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 |
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广州地铁工程勘察类投标人企业库(J库)”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3 |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4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6 |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 |
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 |
8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10 |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
11 |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12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13 |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原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14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 |
16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17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8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19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
21 |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22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3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4 |
广州市设计院 |
25 |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6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 |
四川九0九工程勘察设计院 |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5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7 |
广州艾库仑商贸有限公司 |
8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9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10 |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1 |
四川资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2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3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5 |
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7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 |
广东伟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共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宇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2 |
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3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24 |
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5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6 |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7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8 |
四川东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9 |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
30 |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轨道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32 |
惠州科为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
3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其子公司 |
34 |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60807702) |
35 |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3067)(已注销注册) |
36 |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1452) |
37 |
肖志云(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070805321) |
38 |
陈景袖(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02133) |
39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0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1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
42 |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
43 |
陈峰(一级建造师注册号:晋143151614616 ) |
44 |
韩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