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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10-27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招  标 单 位: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0月

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增发改投备〔2020〕20号批准,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32689286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碧堤四街9号1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创优路以北)。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8.6亿元,总用地面积为53392.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70854.88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地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74000平方米,暂估总建筑面积约为244854.88平方米。暂定共有15栋地上建筑;其中有12栋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最高单栋楼层为33层,最高高度约为100米;公建配套,九班幼儿园,独立商业,垃圾收集站等建筑。本项目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装配率要求不低于50%。

2、总工期:124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45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2.1招标内容: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范围:

1)主项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智能化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咨询、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海绵城市设计咨询。

2)专项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装配式设计咨询、燃气设计、标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BIM设计、外电设计、外水设计等专业设计。

(1)负责方案审查所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2)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方案协调工作。

(4)编制单体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包括场地红线内市政道路排水)、强电、弱电(含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安防、电梯管理、车库管理等的管线预留)、室内外消防及自动报警系统、暖通(含通风、防排烟、中央空调系统)、防雷的方案报建设计及造价估算、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基坑支护、人防设计。

(5)BIM技术要求(承包人要将设计BIM模型交付施工阶段使用):

1)报建阶段

①BIM项目总体规划、BIM项目流程及标准制定、族\样板\模型分配\BIM数据标准、样板文件制定、族库文件准备;

申请规划许可阶段服务内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模型及模型检查报告;辅助材料:建筑设计方案复函、修建性详细规划复函或设计方案审查复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说明书工作;

申请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服务内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模型及模型检查报告;辅助材料:建筑设计方案复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说明书、总平面规划彩图工作。

2)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施工图,建立BIM模型,满足通过施工图审查需求;

对模型中所有冲突进行检查、分析并提供报告(含净高检查);

将模型中发现的主要碰撞问题进行综合优化。提出优化意见;

对机电管线,主管线的竖向布置、横向排布进行管线综合,并根据最终模型出重点区域3D管线综合;

综合参与方的意见回复,重新调整管线模型和必要的建筑模型、修改相关模型信息内容。

3)全过程BIM设计服务,基于项目成本控制及优化设计目标,提供特色增值服务:

基于BIM模型的数据服务:工程量统计、材料统计、各类面积统计、为限额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应对疫情,进行户内风环境模拟分析提出优化意见;

确保幼儿疏散安全,幼儿园进行BIM人流疏散分析。

4)基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装配式BIM服务:根据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式图纸,进行PC构件拆分BIM模型;保证通过施工图审查。

(6)装配式建筑运用。

(7)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8)负责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9)除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程开工时,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人员驻场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前期工程(含超前钻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场地红线内市政道路排水)、市政道路接驳(包括红线内申报、开挖、修复)、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工作要按省、市智能化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安装工程、单元户外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防雷工程、防水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报、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入使用为止。

(3)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负责联合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8)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在本项目上进行BIM施工应用,并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所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分包单位编制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要求各分包单位根据工程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进行维护和调整、应用BIM技术辅助现场施工管理;最后统筹各分包单位的BIM模型及应用成果。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成果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BIM模型要求与完工后建筑实体相一致。成果文件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9)装配式建筑应用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90315843.83元(含施工及设计)。

1)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60315843.83元。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定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定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时00分;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定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接受定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3幢108),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七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按附件二内容)。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投标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无。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268928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碧堤四街9号101房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单位;

(4)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6)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单位;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单位;

(8)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4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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