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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020-10-29 来源:湖北荆州公共资源采购
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JZSJ-202010FJ-10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010FJ-10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由荆州市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1003-82-03-0207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长江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区域
建设规模: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区域,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曲江路南侧、凤台路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学生宿舍楼2栋,建设面积约42000平方米;2、新建学生食堂1栋,设置大伙食堂、风味餐厅和多功能厅,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3、建设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含看台、室内跑道和体育器材室,建设室外篮球场4片,排球场6片。
其他: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东23#24#学生宿舍、东4#学生食堂、东2#运动场)全过程监理。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服务阶段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东23#24#学生宿舍、东4#学生食堂、东2#运动场)全过程监理。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服务阶段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030日历天;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17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概算20970.79万元。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00日历天,其中相关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保修)阶段服务期)730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970.79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本公告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江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
地址: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人:
叶茂、方勇、杨洵
电话:
0716-8062678
电话:
181865052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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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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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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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0月29日

附录: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主要

人员

要求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1

总监理工

程师代表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1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2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1

监理员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2

监理员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1

 

财务

要求

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业绩

要求

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 投标人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类似项目描述)的监理任务。

 

信誉

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

要求

一、主要人员要求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公司在职在岗人员,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注册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公司注册。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实际工作和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编制项目各阶段驻场人员计划,在实施时严格执行。考虑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较多社会事务,本次招标不允许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监理机构人员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项目所在地配备满足项目所需的场所、检测设备及相关人员。

三、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四、本项目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备注:1. 主要人员专业要求从下列各项选取: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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