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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城AT090956地块项目(28层(部分7层,另设地下室4层)设计商业办公楼1幢

2020-11-04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金融城AT090956地块项目(28层(部分7层,另设地下室4层)设计商业办公楼1幢)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6)33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越秀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现对 金融城 AT090956 地块项目(28层(部分7层,另设地下室 4层)设计商业办公楼 1幢)智能化系统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金融城AT090956地块项目( 28 层(部分7层,另设地下室4层)设计商业办公楼 1幢)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2016-440106-70-03-805502

二、招标单位:广州越秀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663738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53366059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053283

三、建设地点: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北金融城起步区 AT090956地块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8422.96m2,总建筑面积: 104153.50m2 。其中地上建 筑面积约为77287.40㎡(包括 1 栋 2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7287.40㎡,其中 1-7层是裙楼 ,8-28层是塔楼);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26866.10㎡(其中负一层是商业和餐饮 ,负 2-4层是车库)。本次招标为智能化系统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个标段。

2 、 招标内容、规模: 本合同工程范围包括按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及招标图纸之规定包深化设计,包工,包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软件开发和质保期内的软件升级,包各系统测试(含第三方检测)、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集成和联合调试、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包保修服务,包竞价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等;包正式移交之前的系统优化、系统管理、以及移交后的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包服从承包人的管理、服从精装修分包有关现场管理的规定,与承包人、精装修分包及其他专业分包配合工作。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自行施工部分、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闸机等)、无线调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和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远程抄表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裙楼商场客流分析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 BA 系统)、AV多媒体会议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 IBMS、光纤入户系统(线槽供货及安装工程)、 UPS及配电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上述智能化系统的材料、设备、构成各系统的线缆、配管、线槽、桥架的供货、安装、防雷接地和调试。检测、验收、出证、备案,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招标图纸为准。

3 、最高投标限价: 31,085,681.02 元。

六、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七、 公告发布日期、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114 日至 2020112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11400 分 ;

截止时间: 202011241045 分 。

3 、开标开始时间: 202011241045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 2018〕 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 2019〕 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

8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1 ( 2 ( 3 ( 4 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 信息, 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73750.html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以上 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秀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66373837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1 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标人:广州越秀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 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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