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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施工项目

2020-11-16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重新发布)

 

本招标项目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施工项目(重新发布) , 已由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埔发改[2020]19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 梅州市大埔县,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预留用地范围内。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1)大埔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第二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8 万 m3 /d, 以汀江沿坑段作为供水水源,包括取水头部及取水泵房,净水处理系统和泥处理系统;( 2)五虎山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综合楼,缴费大厅和传达室;( 3)输水管道工程:第二水厂一期供水至湖寮镇、三河镇,远期再供水至百侯镇、枫朗镇、茶阳镇、西河镇以及大麻镇;一期工程含输水管线 DN400~DN1000 约 22.6km、湖寮加压泵站 1 座。

2.3 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上述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 , 具体按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概算清单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4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5 项目计划 工期:2020年 12 月 ~2022年 10月,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令日期起计。要求同时满足施工合同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6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9217.73 万元,建安费概算金额为: 31116.28 (万元)。

2.7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应为投标单位,需提供身份证、社保缴纳凭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 〕 3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 2020 〕 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3.6 投标人自 2016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

注:(1) 投标人业绩中的工程地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且仅指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方可,不包括建设单位子公司、母公司等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关联单位。

(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7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需提供身份证、交社保凭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8 投标人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现场踏勘

4.1 由于本项目时间紧迫、建设条件恶劣,招标人将组织标前现场踏勘。投标人应派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相关人员参加,携带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到招标代理处登记后,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现场情况(招标代理现场踏勘联系人:尉工,电话: 15323755087 )。踏勘现场时间: 2020年 1124 日下午 14:30 。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需提前 1天联系招标代理,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1月 17日 00时 00分 2020年 11月 23日 23时 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http//www.gzggzy.cn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6.2 招标文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随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传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6.3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0809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www.gzggzy.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202012080845 分至 20201208090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中心本部)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埔县湖寮镇文明路 89号 201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753-55313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268号广州交易广场 9楼 903-905号

联 系 人:尉工

电 话:15323755087, 020-83180883

电子邮箱: gxsz5087@qq.com

 

 

 

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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