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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珠隧道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三年)

2020-11-17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鱼珠隧道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三年)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 穗发改【 2020】 13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 鱼珠隧道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三年)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鱼珠隧道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三年)

项目代码: 2019-440100-48-01-017796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363059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三区,起于新港东路,向东北下穿珠江,在珠江北岸接入规划珠吉路,沿规划珠吉路走廊向北,下穿黄埔大道后接地,止于深涌左支涌以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60km/h (局部采用50km/h),规划红线宽 60m,双向六车道标准,过江采用沉管隧道,隧道沉管段最大截面积 282平方米。项目主线全长 2.594km,其中隧道段长 2.454km(江中沉管段长 938m);本次实施桥梁工程内容包含:改造黄埔大道支线桥梁 431m,主线新建跨涌桥 195m/3座, B匝道匝道桥 592m, C匝道匝道桥 307m,合计 1525m以及新港东路天桥 1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1)施工总承包内容: 包括本项目外水、外电、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理用房、消防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附属工程、环保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运营工作主要内容: 鱼珠隧道运营工作负责隧道辖区范围内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市政设施养护、机电设施养护、绿化养护、检测实施及所有相关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体现为:负责统筹管理隧道设施日常运营管理,编制运营管理方案、消防、防恐应急处置预案、召开养护月度例会,组织落实养护计划,配合业主单位做好上级迎检工作、组织安全方面日常、专项检查,运营期间的隧道设施巡检、交通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供配电系统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监控、不可预见事故应急处理、代缴实报实销的水电费等相关工作,并做好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维修养护范围及内容: 隧道主体及附属结构、桥梁结构、车道(含路面、桥面)、人行道、排水系统、综合管线及管沟、机电设备及智能化系统、道路标志及标线、交通信号灯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及设施维修保养、绿化管养、除四害及防白蚁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③属于本项目施工范围但不纳入运维范围的工作内容包括: 道路、桥梁及隧道保洁,道路桥梁照明设施 。此类项目及工作,要求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做好完工验收后的运维移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见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 、最高投标限价 :3679205730.61元。其中: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3638089991.3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3528387317.34元;管线迁改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09702673.98元),运维服务费(三年)最高投标限价 41115739.2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1117 日至 202011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011220000 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 202011270900 分。

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主办方)自 2010年 1月 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含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

注: 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文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为主办方的成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 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或报名 ) 。

注:(1)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2)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名称”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即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 (主 )XXXX公司 (成 )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

(3) 在评标环节,企业资信得分以联合体主办方的为准;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 诚信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若招标人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 、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仅确定其中 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总资产最高的一名投标申请人(或其所在联合体)进入资格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业主综合评价得分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若同一名次出现并列,则并列的家数继续占用后续名次(例如有两名投标人并列第一,则下一名次按第三名档次得分),当占用名次达到 12 时,则该名次并列的家数全部进入。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招标单位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投标人方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按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中的要求提交资料。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630596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 15-16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同时需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文件。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人 :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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