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社会【2020】6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建设单位),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光明路8号(原南宁市公安局第二行政拘留所)
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标初级中学,建设一所20个班级,可容纳400人的青少年行为矫正专门学校。总用地面积5292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69.1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1753.82 平方米(其中,1#行政办公综合楼1545.81平方米;2#报告厅1136.58平方米;3#职业技能培训用房教学实验室2877.97平方米;4#男生宿舍管理用房、4#教学用房2481.08平方米;5#教职工单身宿舍3023.07平方米;6#女生宿舍管理用房、6#教学用房2697.10 平方米;7#食堂、风雨操场和室外连廊2051.64 平方米;8#男生宿舍管理用房、8#教学用房3009.41平方米;9#男生宿舍管理用房、9#教学用房2779.56平方米;主席台78.72平方米,大门72.88平方米),地下面积3515.3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系统、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水电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拆除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挡土墙工程、大门、围墙等。
合同估算价: 22581.19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14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 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抗震设防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式道路开口、绿色建筑标识和示范项目的申报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评审费、行政收费等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发包人缴纳的由发包人支 付。(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场地临时开口等属因施工所需所涉及的费用由总承包人支付);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总平配套、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照明、防雷、电梯、装饰装修、绿化、人防、安防、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配合审图及施工图备案、竣工图、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竣工图编制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用材,各类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智能安防、厨房等设备,各种线材、附属设备、各类标志牌及材料等;
4)施工部分:按照初步设计及合同约定范围完成、达到标准并交付使用条件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8)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没有招标人认可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这部分合同内容,而不予补偿中标人。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 年11月17日0时00分 至 2020年12月18日 9时30分 (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12月18日 9时30分 ,地点为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建安工程费: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经跟踪审计计算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经跟踪审计计算确认完成工程量的 70%;施工图设计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具体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建设单位) 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代建单位) |
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鲤湾路8-2号 |
地 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
邮 编: |
530000 |
邮 编: |
530000 |
联系人: |
侯彦伊 |
联系人: |
严卫红 |
电 话: |
0771-2857213 |
电 话: |
0771-2848900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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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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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357652077@qq.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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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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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
代建单位: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