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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医院整合医学中心项目工程

2020-11-30 来源: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

赣州市人民医院整合医学中心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0〕第75号

赣州市人民医院整合医学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赣州市人民医院整合医学中心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

2、招标人:赣州市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赣州市梅关大道16号。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0㎡,包括普通住院楼、核磁共振机房、手术室、icu、地下车库及配套室外活动场地、硬化、绿化、污水处理等,本项目投资约43000万元,本项目建设费用约35000万元。本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为40万元,预算编制费暂定为60万元,造价监控费暂定为100万元,合计约200万元。

7、招标范围:

(1)工程招标代理:完成所有工程招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招标代理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必要的工程前期咨询工作)。

(2)预算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含抽筋)、场坪与土石方工程、核对及要约价的调整等。

(3)造价监控:项目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并至财政或审核单位审核完成为止。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载明有工程招标相关内容、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应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同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根据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发的文件,本市注册企业参加招投标需要提供拟派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如有其它地市社保部门也下发了类似文件,则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的文件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按照当地的文件通知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①上述资格中不含二级造价工程师

②注册证书上的现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xsggzy.cn/web/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xsggzy.cn/web/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xsggzy.cn/web/ )发布。

3、本次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均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招标办举报电话:8390959,邮箱:gzzbtb@163.com;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8202606 ,举 报 邮 箱 : jsjshceb@163.com。

5、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

(1)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实行投标前承诺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投标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亲自签订《承诺书》,对不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合格。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对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zhou.gov.cn/c100115/list_zw.shtml) 发布。

六、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调整工作流程:投标人若来自疫情重区域,应自觉申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涉及的投标文件、证件原件及电子锁等资料在签到处交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开标,其投标评标结果投标人必须认可,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严格进场人员核验:

(1)严禁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境外返回赣州人员、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人员进入行政审批大楼及交易场所。

(2)进场人员手机扫描“章贡区电子通行证审验码”,二维码显示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 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进场人员须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1)进场交易人员尽量走楼梯至开评标场所,在开评标现场保持适当距离就座、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不在大楼公共区域逗留。

(2)要全程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配合交易中心做好不定时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3)体温检测高于37.3℃或其他新冠肺炎疑似情况的人员,立即安排在应急隔离室进行暂时隔离,同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严格场所内的用餐管理:尽量不在场内用餐,因时间问题确需用餐的,通过外卖平台或食堂提供配餐,分散用餐。保持场所卫生,用餐后的垃圾统一放置放在五楼开水间垃圾桶。

6、事后疫情情况主动报告: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电话0797-8390878。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

7、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招标单位:赣州市人民医院(章)

法定代表人:刘远飞(章)

联系人:何 震 联系电话:0797-58891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韩旭文(章)

联系人:刘莹婷 联系电话:0797-8387887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章)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7-839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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