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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EPC总承包

2020-12-14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 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 2020】 131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统一代码: 2020-441402-83-01-068881), 建设资金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梅江区金山街道文保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 11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374 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7609平方米,新建 24个班规模小学;新建 2栋教学综合楼、 1栋教学楼, 1个 200米田径场, 1个标准篮球场, 1个标准羽毛球场,门楼,地下车库(停车位约 205个),围墙、场地道路、绿化及教学设备购置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 EPC )。

2.4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 38 个月 ,其中施工工期 23个月(含勘察、设计工期) 。(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估算总投资:21150万元。其中:1)建安工程费用:8900.28万元(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费用370万元); 2) 工程其他费用:1409.61万元;3)预备费用: 1030.11万元; 4)土地费用: 7710万元; 5)教学设备购置: 2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工程勘察费: 160 元/米(按实结算)

工程设计费: 178 万元

工程建安费: 8900.28 万元(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费用370万元)。

2.6 承包方式: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 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

①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 ( 外省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3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 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能重复安排。 )

①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同等资质人员 ; 同等资质人员 ;

④施工项目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要求: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同等资质人员 ;

3.4联合体各成员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 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公开发布;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信誉要求:

自 2019 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7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方的分工 ,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多于 3家。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办理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 5.2.1 至 5.2.14 要求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于 20201212 日至 20201216 日上午 9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600 分,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详见一楼窗口屏幕 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1000元,售后不退。办理 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 2020 年9-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8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 2020 年9-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9拟派 施工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近三个月( 2020 年 9-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0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 2020 年9-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 1 );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3联合体各成员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办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办理登记);

5.2.14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2)。

上述5.2.2 至 5.2.14的相关 资料装订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投标登记 。投标登记时,以上资料除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 设计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企业信息登记 )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且没有被锁定 ,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15900 时至 202115930 时,截止时间为 202115930 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身份证原件备查 )。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其他说明

实名管理: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 [2020]1 号文)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保证是本公司在职员工,严格实行实名管理,项目施工期间确保在岗履职并签到打卡。如有违反,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办公地点: 梅州市仲元东路梅江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1968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 9 号鸿达商务楼3楼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753-2138188

 

日期: 20201212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 牵头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标诚信承诺书

致: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本公司委托以下人员代表本公司就自愿参加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 EPC 总承包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书编号

签名确认

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造价人员

 

 

 

 

质检员(质量员)

 

 

 

 

材料员

 

 

 

 

资料员

 

 

 

 

施工员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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