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
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 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9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宇、郭雅纯 联系电话: 020-83541707
电子邮件: zbgs6b@126.com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15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越秀区吉祥路46号广州地税大厦15-20楼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地点位于越秀区吉祥路 46号广州地税大厦 15-20楼,建筑层数为大楼 15至 20层共六层, 改造建筑面积约
本项目建设投资约1215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934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 1595 万元,基本预备费约5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立项及可研批复范围内的 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新增加压泵、更换柴油发电机、新增低压柜、标识工程)、旧楼梯重新建设、地下室机房改造、消防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硬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等工程。
(三)招标内容: 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 现状摸查 、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 工程前期阶段
1.1 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
1.2 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如需)、方案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调整与报批(如需)、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竣工图编制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
( 1)负责立项(含可研)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新增加压泵、更换柴油发电机、新增低压柜、标识工程)、旧楼梯重新建设、地下室机房改造、消防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硬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2)负责方案审查所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 3)负责 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方案咨询工作。
( 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相关专业部分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实施并签订分包合同。
(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 6) 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 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 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 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 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 ,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 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 BIM专题会、协调会;对 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 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
( 7)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工程概(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 8)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9)除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程开工时,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承包人各专业设计人员轮流驻场,且驻场服务费已包含于本合同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 工程实施阶段
2.1 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 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如有,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如有,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如有,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 2)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清理外运(含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管线迁移及树木迁移工作。
( 3)立项(含可研)及批复文件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新增加压泵、更换柴油发电机、新增低压柜、标识工程)、旧楼梯重新建设、地下室机房改造、消防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硬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工程。
( 4)负责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
(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或临时施工许可 )、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如有)、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内容及要求,编制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方案及估算报发包人。
(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 8)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注: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除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把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三)招标规模:建筑层数为大楼15至20层共六层,总改造建筑面积约 6336 平方米,其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旧楼梯重新建设、地下室机房改造、消防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硬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工程。
(四)最高投标限价: 10364.315 万元。其中设计费 424.170 万元;BIM设计费 6.145 万元;施工费 9934 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七、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0 年12月14日至 2021 年1月11日 10时 30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年 1 月11日9时 30分 ,截止时间: 2021年 1月 11日 10时 3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1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开标时间: 2021年 1 月11日10时 3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1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号 )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 设计负责人要求: 一级 注册建筑师 。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 土建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
8.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员工;以上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十三、未中标设计方案 投标 经济补偿
未中标设计方案投标经济补偿金由招标人直接支付,分配办法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名前 3 名的未中标投标人进行补偿,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其中第 1~3名补偿标准如下:
设计部分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序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
4 |
4 |
2 |
若中标人的设计部分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序位于前3名之内,则其名次对应的经济补偿金额招标人不需支付。若设计部分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名前 3 的未中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则其名次对应的经济补偿金额招标人亦不需支付。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 020-22905680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五、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 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 12月 14日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 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20〕 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7〕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就合同项下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不限于: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程投资控制,设计成果文件提交、修改完善及质量保证,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程移交,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工程转包、分包,工人工资支付,投资控制,报批报建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成员与分包单位之间产生分歧,主办方应承担协调解决分歧主要责任,在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上积极协调解决。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