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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工程

2020-12-15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招标公告

 

廉江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廉江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工程 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发改资【2020】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20-440881-47-01-080926 ,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恒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廉江市恒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廉江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廉江市开发区水东烈片区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用地东侧

工程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 28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 766.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579.74平方米。

工程预算 : 15698205.56 元。

施工工期: 180 个日历天。

工程招标范围 : 廉江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 2011】 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20年 8月、 9月、 10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且证明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打印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项目须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4.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12150000 分至 20211510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01217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发布时间: 20201218 日。统一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4.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51030 分,投标人应于 2021150900 分至 20211510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学术报告厅(中心本部)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4.6 开标时间: 2021151030 分。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学术报告厅(中心本部) 开标室。

4.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2 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300 元(不以营利为目的)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名投诉,电话: 0759-6682436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廉江市恒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 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廉江市九洲江工业道中 地址: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19号上景中心 b 座 19 楼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王欣欣

电话: 0759-6694338 电话: 0759-2288650

电子邮件: ljkfq6698861@126.com 电子邮件: 2625369626@qq.com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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