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藤县挂榜岭林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藤发改投资【2020】3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藤县森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藤县藤州镇河东挂榜岭。
建设规模:藤县挂榜岭林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拟建道路起点K0+00接藤县挂榜岭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环山路K1+040桩号处,终点位于K2+200桩号处,工程推荐路线方案路线总长2.2公里,环水道路(支线)长约400米,道路总长度约为2.6公里。道路路面宽5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长2600米,宽5米的道路,配套建设路灯130盏、监控设备43套、排水边沟长约2825米、截水沟长约2824米,过路管涵267米及景观工程。
合同估算价: 本次招标的总估算价为2570.492682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36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含审图通过);施工工期 340天。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注:若总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则同时需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含二级)或二级注册结构师以上(含二级)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按照梧建【2019】326 号文件精神规定,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
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zggzy.cn/gxwzzbw/)或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xjyzx.com/gxtxzb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8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人:杨工,电话:0774-382831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专职投标员,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藤县挂榜岭林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WZZC2020-G2-30013-GXDY)”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4-3828311。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专职投标员(寄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2)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协议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及开标过程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无预付款 。
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但合同外增加签订部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按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97%。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期满后45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行业监督主管部门: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监督部门:藤县发展和改革局、藤县财政局、藤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
招 标 人: 藤县森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藤县 地 址: 藤县金桃五街2号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霍黎全 联 系 人: 吴志峰
电 话: 13481405530 电 话: 18378458200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458211408@qq.com
开户银行: 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660000012547300018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