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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区涧西安置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

2020-12-29 来源: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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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区涧西安置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招标编号:焦招[2020]-124号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F2020-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解放区涧西安置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已由焦作市解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10802-70-03-0676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焦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焦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涧西安置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焦作市解放区,林园路南侧,规划一路西侧,牧野路东侧,规划二路北侧。

2.3项目概况:焦作市解放区涧西安置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908.26平方米;共十一栋高层住宅(含商业网点)、一个16班幼儿园、一个3层的党群活动房、一个一层的开闭所、三个一层的配电房。1#(13#)、11#(12#)、7#(15#)、8#(14#)为32层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含2层框架结构商业网点、其他服务用房,2#、3#、4#、9#、10#号楼为32层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5#、6#号楼为31层剪力墙结构,16#号楼为3层框架结构幼儿园,17#号楼为3层框架结构党群活动房,其他建筑为框架结构。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34597.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含主楼和人防)为96310.46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9655.98平方米。具体划分情况及面积见图纸。

2.4计划工期:91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2.7承包范围:按照招标图纸及实际施工图纸等所示的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及回填、建筑、结构、安装、消防、人防、电梯等项目设计内容,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工程项目。

2.8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工程界面划分:

 

序号

分项名称

乙方承包的范围及工程界面划分

2.8.1

桩基工程

根据甲方提供桩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桩基工程。含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钻机场内外运输、泥浆池修建及拆除、泥浆处理及外运、空孔、送桩、钻孔中遇到障碍清除、截除余桩、专家论证相关费用并验收合格等所有内容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8.2

基坑支护

本合同基坑支护工程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地勘报告、现场条件(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工地场地现状、场地内外管线等),乙方进行基坑支护工程相关施工内容,所有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基坑支护后期如有坍塌、修复等所有内容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8.3

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1、本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由乙方自行考虑运距及弃土场)均为本合同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土方开挖工程中包含人工、机械的多次开挖、场内多次转运和外运,并含因土方外运产生的找寻弃土场地等一切内容以及与城管协调的各类费用。

2、本工程的土方回填工程;承台、基础梁砖地模完成后的土方回填工程;与本回填工程有关的基坑、场地抽排水等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在回填条件具备后,甲方会与乙方协调回填的顺序和进度,乙方需积极配合进行原有临建场地的搬迁(如需要),其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乙方报价范围内。

2.8.4

主体建筑结构及安装工程

本合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主体建筑、结构、水电安装、二次结构、小型钢结构、总包施工交房标准中有关内容等均属本合同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对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承包范围的特殊说明如下:

1、水电安装工程中的给排水安装部分:根据甲方提供的给排水图纸的全部内容。

1.1给水安装合同承包范围:给水安装的供水表处至生活给水系统的末端之间所有设备、管道及安装属本合同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1.2自给水安装的供水表到屋顶消防水箱的给水由乙方安装至距屋面消防水箱进水口1.5米处并设置阀门,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

1.3 施工图中的公共卫生间给水主立管的安装按施工图的高度要求设置给水三通,需留内丝弯+堵头封堵,本项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水电安装工程中的排水安装部分:根据甲方提供给排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筑主体雨水、污水、及住宅空调冷凝水管等排水系统安装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1.1雨水、空调凝结水系统的安装从雨水斗或地漏至室外管网雨水井的全部安装工程。排水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雨水斗、地漏、检修及清扫口、管网、管卡、伸缩节、阻火圈、存水弯、支吊架等。

2.1.2污水系统的安装从屋顶通气管至室外管网污水井的全部安装工程。污水系统包含但不限于通气帽、管网、检修及清扫口、存水弯、伸缩节、阻火圈、管卡、支吊架、卫生用具、地漏预留、预埋等。

2.1.3立管转水平管、出户埋地管须比立管大一号。架空层顶板以下的污水排水管材采用柔性接口球墨铸铁管以考虑耐压冲击,UPVC管与铸铁管的连接采取不锈钢卡箍件连接。

2.2地下室、裙楼施工图中的公共卫生间污水排水主立管安装按施工图的高度要求全部安装到位,本项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3施工图中住宅部分的卫生间排水安装按施工图的高度要求全部安装到位,本项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4施工图中住宅部分的厨房部分的排水按施工图要求全部安装到位,本项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2.5施工图中住宅部分的空调冷凝水管的安装按施工图要求全部安装到位,本项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水电安装工程中的电气安装部分:

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版电气安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1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电气界面说明:

3.1.1地下室电气安装及商户集中表箱部分:

3.1.1.1地下室非设备部分电气安装工程按以下要求完成:

3.1.1.1.1地下室设备间(包括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空调主机房、弱电机房等)、停车库(含车道)等的照明等辅助电气安装工程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包含电缆(主材甲供)、桥架安装、管线预埋、开关、插座、灯具等的安装调试)。

3.1.1.1.2地下室低压配电室至屋顶气屋的空调机房、楼层配电间、水电管井、电梯机房等的电气安装工程(包含电缆(主材甲供)、桥架安装、管线预埋、开关、插座、灯具等的安装及调试)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1.1.3公共部分及消防楼梯的照明等辅助电气安装工程(包含管线预埋、开关、插座、灯具的安装及调试等)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1.1.4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包含管线预埋、开关、插座、灯具等的安装调试)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1.1.5地下室车库的照明电气安装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安装完成,(包括疏散指示灯、楼层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灯及相关回路等)属本合同乙方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配电箱、插座等;

3.1.1.2商户集中表箱部分:自地下室低压配电房的低压柜的出线到商户集中表箱上桩头(包括商户集中表箱的安装)的接线位置之间的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配电箱电气安装属于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2裙楼、塔楼公共部分、消防楼梯的电气安装按施工图纸内容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疏散照明、楼层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3水电管道井内的照明线路、灯具及开关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1.4住宅楼电气安装按施工图纸内容由配电室电井电表箱下桩头到每户室内的户配电箱安装,包括相应的管、线、线槽及预埋管、盒安装,及每户的等电位接地盒安装等工作均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1.5设备部分电气安装工程

3.1.5.1电梯部分:按招标版施工图中电梯工程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施工图中电源到电梯部分的各种电气设备的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设备电源线的插座、设备电源的控制箱工程均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1.5.1.1直梯:

①自图纸中设计的低压配电房的低压柜的出线到电梯机房的双电源箱或柜之间的电缆(含图纸中设计的低压配电房的低压柜出线的接线和电梯机房的双电源箱或柜空开上桩头的接线)、配管、桥架、双电源箱或柜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②电梯机房的照明、插座的电线、配管、灯具安装所需的人工、机械、主材及辅材等费用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③直梯的井道照明、五方对讲的布线、配管、安装等均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1.5.2消防部分

①自地下室低压配电房低压柜的出线到消防设备双电源箱(或电源箱)上的接线位置之间的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配电箱、电源控制箱(含设备自带的电源控制箱)、设备电源线的插座属于本次乙方的工程范围;从消防设备双电源箱(或电源箱)至消防设备控制箱上桩头的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属本次乙方的工程范围。

②消防设备双电源箱、控制箱、消防泵控制柜、喷淋泵控制柜、至消防设备(防火卷帘门自带控制箱上端、消防排烟机接线、消防泵接线、喷淋泵接线等)的电线、电缆、配管(含预埋部分)、电缆桥架等均属乙方的工程范围。

③消防工程的设备的首次通电试机、调试及整个消防系统的调试均属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

4.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时支付,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8日9时00分,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9时00分,现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7.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和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 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石工:152399530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焦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建设西路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新园西路璟都苑7-1号临街门面房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任部长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0391-2611002 电 话:15837131275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91-3557108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1-3557200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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