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综合楼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桂发改社会【 2020 】59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 33 号
建设规模: 新建一栋实验实训综合楼,建筑高度为82.2m,地上20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为36817.68㎡(含中水泵房面积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37.57㎡,地下建筑面积6680.11㎡(含中水泵房面积200㎡)。跨度15.7m。
合同估算价: 1372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790 天(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包含了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动力及照明、暖通空调、电梯、室外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绿色建筑(二星级)、可再生能源、中水、精装修、智能化、亮化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消防、室外总平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内容)、项目全过程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建模、流线模拟、疏散模拟、交通模拟、管线综合、设计优化、碰撞分析;施工阶段包含施工模拟与优化、施工过程管理),以及通过审批、施工配合、协助报建报批、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协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规划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绿建验收等)、在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内容按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并负责星级标识申报和示范项目申报。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不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和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
3.6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及其人员的诚信要求。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或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或以上建筑工程。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 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 ),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其他技术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2 月8 日北京时间 9 时30 分
5.2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参加开标会时须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 10% , 合同签订后,设计、施工各阶段承包人进场3工作日后在15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分阶段支付。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联系电话:0771-2260298
招 标 人: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 33 号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邮 编: 530007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黄燕飞 朱国伟 联 系 人: 毛红梅
电 话: 0771-3822569 电 话: 0771-2846035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71901423310201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