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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湾华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021-02-04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禅城区湾华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粤海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路西侧、黎明二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4328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5863.98平方米,计容面积 151492.71 平方米。拟建设7栋32层高层住宅楼, 2 栋48层超高层住宅楼,3层高幼儿园;设 1层地下室加局部 2层地下室。

2.3 投资总额: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67亿元。

2.4 招标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1)土石方工程、桩与基础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示范区建筑装饰装修(含销售中心、样板房的公区及户内)、示范区园林绿化工程等土建专业类;

( 2)电气工程;

( 3)通风空调工程;

( 4)铝合金门窗、幕墙及栏杆工程,普通装修工程(含物业管理用房、楼梯间、地下室、设备房等);

( 5)智能化工程(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外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机房工程等);

( 6)消防工程(含防火门);

( 7)给水工程:供水总表表后至住宅及商业各户室内水接驳点主干支管、水表、阀门、不锈钢水箱、水泵、控制箱及末端等;

( 8)高压供电施工至各供配电房 \室的低压柜 \ 箱开关上端,包括各供配电房\室出线至住宅总供电的母线槽 \电缆 \电线至各区域供电电表总箱;

( 9)人防工程(含人防机电);

( 10)防雷工程;

( 11)泛光照明深化设计及施工;

( 12)市政道路施工(协调性道路路面施工、地下管线铺设、路灯及标识标牌、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等);

( 13)燃气工程:管道安装后洞口封堵、防水处理、墙面沟槽抹灰收口;

( 14)市政道路施工(协调性道路路面施工、地下管线铺设、路灯及标识标牌、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等)、室外零星工程;

( 15)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

( 16)其他招标文件与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承包范围的报批、报建工作、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 17)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详见附件 1《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一览表》;

( 18)承包人详细承包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详见附件 2《合同范围及边界》。

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承包范围的报批、报建工作、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2.5 承包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内容、工程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及说明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即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与配合、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提供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深化图设计、包竣工资料的制作、包验收移交、包保修等。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计价模式。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51,223,096.06 元。

2.7 工期: 暂定总工期为:864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4 月26日至2023年 9 月7日(以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由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8 投标人自 2017 年 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 “4.2办理投标登记资料 ”中要求提交的资料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124 日~ 202129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11:30,下午 14:00~ 16: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可将 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发送到 ryu_03@163.com 邮箱中,并 联系本项目经办人: 冯工 13570109163 办理网上登记。

4.2 办理投标登记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编制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年 2 月 25 日 08时 30分至 2021年 2 月 25 日 09时 00分。

5.3 开标时间: 2021年 2 月 25 日 09时 00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费用

6.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身情况填报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各专业工程投标价不得高于对应各专业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2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其他事项

8.1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8.2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 8)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粤海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35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邮 编: 529000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 钟工

联 系 人:冯工、林工

电 话: 0755-25516328-1529

电 话:020-83180883

 

电子邮件:ryu_03@163.com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粤海置地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 2号百仕达大厦 35楼

电话: 0755-25516328-1529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粤海置地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755-258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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