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剩余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剩余工程(一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 JG2021-0249) , 于2021年1月 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五条2、(4) |
招标控制价:709379369.92元。 |
最高投标限价 :620690769.78元。 |
二、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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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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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21项--“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09379369.92 元 。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20690769.78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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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2项--“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2471019.07 元,暂列金额为 45843552.26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27042101.29 元,暂列金额为 44121638.36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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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6项--“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638441432.93 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558621692.80 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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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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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条款号:29.1 |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需缴纳现金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5%,另递交5%中标合同价的银行履约保函。现金保证金可根据工程进展及承包人的履约诚信情况,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可用银行履约保函分阶段等额置换。现金保证金的缴交、置换及退还的管理按相关规定、花都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执行。现金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划出。 |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需缴纳现金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5%,另递交5%中标合同价的银行履约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现金保证金可根据工程进展及承包人的履约诚信情况,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可用银行履约保函分阶段等额置换。现金保证金的缴交、置换及退还的管理按相关规定、花都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执行。现金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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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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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条款号: 45.3、45.4 |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 本项目确定为100% )的(具体金额为: 709379369.92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 本项目确定为100% )的(具体金额为: 620690769.78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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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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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 1、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完成时间以库内竣工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库内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库内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2、获奖: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和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对应为工程的质量类获奖,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②获奖仅计算主承建和联合承建的单位业绩,作为参建单位获奖的业绩不作计算,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将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③投标单位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证明。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获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工法获奖奖项取库的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企业基础资料”中的“企业获奖情况”中的信息为准,类别以“工法类别—房建”栏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4、第三方评价:投标人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http://www.cacem.com.cn/)“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的网页查询页,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 1、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完成时间以库内竣工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库内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库内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2、获奖: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对应为工程的质量类获奖,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②获奖仅计算主承建和联合承建的单位业绩,作为参建单位获奖的业绩不作计算,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将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③投标单位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证明。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为准。取库信息的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提供工法证书的须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但证书上需明确其为房建类工法,若无法明确,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原件备查。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4、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5、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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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招标文件以本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 2021年 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