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西院区(公共卫生建设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西院区(公共卫生建设项目)改造由相关文件备案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西院区(公共卫生建设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主体以钢筋混凝土柱、梁、板承重,楼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本工程总设计面积约12776平方米,框架结构,层高为 5.5m 。该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潭西路1号、意可工业园区内的 1号楼一至五层、 2号楼一至三层、 3号楼一至五层、,内容包括对职业病体检中心、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区精神康复中心、区性病防治中心、供应室、职工食堂、行政办公区、仓库、后勤办公区、职工宿舍区、院区大门口、院区内及各栋楼供水管网改造、消防二次改造等以及走廊进行改造。
1 号楼基本建设内容
首层:职业病体检中心、候诊大厅、前台服务、诊室、治疗室、收费区、会议室、接待室、放射科(DR室做防辐射防护工程、防辐射验收合格)、清洁间、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药品仓库、物资仓库,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首层夹层:办公室、接待室等;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二层:区精神康复中心、区性病防治中心候诊大厅、诊室、治疗室、资料室、办公室、收费区、药房、会议室、清洁间、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三层:中医康复理疗中心、候诊大厅、诊室、治疗室、资料室、办公室、收费区、会议室、清洁间、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四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候诊大厅、诊室、治疗室、资料室、办公室、收费区、会议室、清洁间、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五层:行政办公区、办公室、会议室等、清洁间、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楼顶隔热层修复。
2 号楼基本建设内容、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首层:候诊大厅、诊室、治疗室、收费区、放射科(DR室做防辐射防护工程、防辐射验收合格)、清洁间、药房、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二层:候诊大厅、诊室、资料室、痰检室、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三层:候诊大厅、诊室、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按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楼顶隔热层修复。加装走火通道楼梯一至三层。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3 号楼基本建设内容
首层:供应室(按照实际使用标准设计建设);
二层:职工食堂、餐厅、后勤办公室、卫生间;
三层:后勤部门办公室、卫生间;
四至五层:集体宿舍、卫生间、每间宿舍安装独立水电表及总开关;
楼顶隔热层修复。按照实际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建设。
各栋楼供水管网及消防改造设施和施工。
院区大门口装修
4. 项目设计标准:满足医疗用途要求,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符合医院验收标准。
注: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平面图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 140日历天 ,其中:
( 1)设计工期: 本项目设计时间周期为 20日历天(不含征求部门意见以及成果审查时间),第一阶段:方案成果阶段( 10个日历日)第二阶段:施工图阶段( 10个日历日)。
(2)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 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施工管理要求,负责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西院区(公共卫生建设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2.1 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1)在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图纸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概算需达到合同约定的预算深度)、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2)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及结(决)算审计等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3)提供设计驻场服务。
2.5.2.2 工程施工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5)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6)其他施工工作。
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及发包人管理要求。
2.6前期服务机构: /。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所列专业机构建筑类别第二组或以上分组。
3.1.2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 、工程设计资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3.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下同)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下同)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适用于国内申请人)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下同)须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适用于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确定。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 中企业办事指南)。
(5)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6)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5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年 4 月27日09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3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
5.3 开标时间: 2020年4 月 27 日 10 时 0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3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
5.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联系人: 叶工 电话: 020-86423486-8012
(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3)招标代理机构: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工、黄工 联系电话: 020-85260500、 18826478094
(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 020-86210407
(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8)因本项目紧急,请投标单位采取措施保证春节后按时开工,有序做好农民工返城和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 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20〕 3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 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参考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