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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2021-04-19 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104-440111-04-01-801168 )备案实施,招标人为 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投资人暨 EPC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本项目的 投资、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 等工作。

 

一、 项目名称: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 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576520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工、肖工 联系电话: 020-31217392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 20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 020-8621254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西至广从快速路、东至京珠高速、南至钟港大道。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 :

美丽健康产业园定位为华南时尚美都,是广州美丽健康产业制造引擎,位于广深港澳科创走廊东西段交汇处,地处白云区钟落潭镇,园区西至广从快速路,东至京珠高速,南至钟港大道,规划用地 7.2 平方公里(约10850 亩),建设用地均为区收储用地。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美丽健康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313965.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约为 291185.2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737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 37341.65万元,预备费约 26471.3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含防护绿地、生态湿地和河涌绿地)等,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方案为准。

1 、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拟新建及改造道路共 34 条,道路规划宽度为6~60m,总长约 27.2 公里(暂估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超 20km),包含 2 条主干路、 9 条次干路及 23 条支路。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工程、电力电缆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2 、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含,健康城片区与良田片区,规划设计类型主要有:滨河绿地与公共广场。总面积约 50.55 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21-1246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 EPC 工程总承包在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等。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按照协议的约定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相关机构。

3.1 在合作期限及合作区域内,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等。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3.1.1 资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招标人出资5%,即5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 95%,即 950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项目从立项、报批报建、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移交和决算的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 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等所需资金筹集及支付 。中标社会资本应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保障满足建设开发计划的资金需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增信措施,并不对项目公司融资事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1.2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 [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 、工程测量、管线探测、物探测量、拨地定桩、建筑放线和竣工测绘以及施工前施工场地地形测量,基坑土方开挖、护壁、降水工程、基础处理等该项目涉及的全部岩土工程设计工作(若有)及后续相关服务;

3.1.3设计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修正;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

(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隧道、桥梁、给排水、交通、电气、道路绿化、景观绿化、水系、安装、基坑支护、溶洞等不良地质处理、土石方(综合平衡)、弱电智能化、节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市政管网预留地块接口的设计工作),各专业竣工图编制服务(资料满足验收通过)。

(3)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方案审查、专业报建、设计图纸评审、预算编制、概预算评审、招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节能)和配合完成工程验收等。

(4)申请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以及外水、外电、燃气管道(如有)的设计报批和出图;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报批和出图(如有)。

(5)提供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全面协调管理。

3.1.4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包括前期施工准备、后期各专业竣工图编制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过程中书面通知的为准;

3.1.5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项目投资任务,对约定的投资任务全面负责;其他要求(如按合同条款完成移交等)。

3.2成果文件要求: 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建设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3其它工作: 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4、质量要求: 合格。

5、安全文明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14170000 分至 202151010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215100930 分至 20215101030 分。

3 、开标时间: 20215101030 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投标登记申请表,本项资料一式两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五。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 本项资料一式两份。

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 ;本项资料一式两份。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 2)投标担保: 50万元, 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完成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 、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 标文件: 未按第八条第 2 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 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4.1、 4.2、 4.3和 4.4点能力及资质:

4.1 投融资能力:

4.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2017-2019 年三年的净利润为正值(需提供 2017-2019年三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因成立时间不足的,则仅需提供成立年度至 2019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1.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数据为准)。

4.1.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 2019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 15亿元,须出具 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1.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 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值; 2019年末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人民币 15亿元;须出具 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2 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 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甲级 资质和工程勘察 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 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满足 参加勘察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勘察 资格要求的。

4.3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类别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 1000万港元),或道路及相关结构类别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 1000万港元)的专业机构。

4.4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者高级(或以上)经济师职称。

5.2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总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 2019〕 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施工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拟担任本工程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4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 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 派出 ) 拟担任本项目 设计总负责人须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5上述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任命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四),施工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 2020 年9月-2021年 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2人。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总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总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9.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4 家单位 , 联合体成员应由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等组成(注:由同一专业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 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应为最高(需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注明各方的股权比例),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联合体需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投融资能力、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总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 1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7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 2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 1号)规定(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自2021年1月 1 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

十三、投标限价

1、财务成本年化利率

财务成本根据建设成本确认金额的应付未付余额为基数,按照财务成本的年化利率计算。财务成本年化利率的投标限价为 0-6.6% (含0及6.6%)。

2、勘察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32584.24 万元;

其中:

(1)本项目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 227372.20 万元。

( 2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5212.04 万 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31.76 万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380.28 万 元。

注:(1)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合作开发期及工期说明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 7 年 。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期限。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工期,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及配合,并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后再参与投标。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 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总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总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项目总投资为 313965.23万元计费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2002〕 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534号)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851672.18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本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及费用后再参与投标。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20-86576520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 13号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 )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 八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标单位: 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417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 EPC工程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

列明牵头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可由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可由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7

项目总负责人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的任命书原件。

 

投融资部分

 

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2017-2019 年三年的净利润为正值

 

需提供2017-2019年三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因成立时间不足的,则仅需提供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须出具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值;2019年末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施工部分

 

12

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13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1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15

拟委派施工总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1、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6

施工总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17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8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专职安全员的总人数不少于2人。

 

19

施工总负责人、所有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勘察设计部分

 

20

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单位)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21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单位)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22

拟派设计总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1、提供相关资格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3

设计总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注: 1. 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 《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本招标公告附件五的格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

4. 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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