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C04202104150112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1JSEC18Z5004001 |
项目名称: | 平阴县滨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工程地点: | 位于平阴县的西北部,锦湖路西侧、合山路东侧、湖山街北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epc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21764 | 合同估算价: | 15634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31557.84 |
计划文号: | 鲁发改社会【平发改投资审【2021】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第字地字第3701082021003号 |
建设单位: |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782388 |
代建单位: | 济南祥越置业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曹连金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782388 |
招标单位: |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济南祥越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782388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开明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098872816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洁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平阴县滨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济南祥越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平阴县的西北部,锦湖路西侧、合山路东侧、湖山街北侧 项目规模:31557.84㎡ 3.计划工期:39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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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3日止(5年),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4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3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信用分值可按联合体中高分值企业计算);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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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 ||
平阴县滨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4月23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7日 - 2021年04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