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9-450103-87-03-015668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GXKLG20213152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7、19号地块(项目二期地块 ) 。
建设规模: 二期工程用地面积为4100.96㎡,建筑占地面积为2050.48㎡,建筑规划容积率(暂定)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45米。总建筑面积约28953.2㎡(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复的指标为准),其中地上9层建筑面积约16406.2㎡,为文化商业设施,需包含不少于8个影厅(含一个跨度20米及以上的巨幕影厅)的电影院;地下4层为停车场约12547㎡。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7234.07 万元。
检测服务期: 730 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其他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涉及到规范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等所有检测项目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 ☑ 见证取样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检测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无要求。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4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备齐以下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网上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需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将以上①、②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③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扫描件发至以下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电子邮箱:188264094@qq.com
咨询电话:0771-2273368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如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报名资料中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将以PDF格式发到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中。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招标人: |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星光大道4号 |
地址: |
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
邮编: |
邮编: |
53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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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耀 |
联 系 人: |
梁尉 |
电 话: |
0771-2449120 |
电 话: |
0771-3487289 |
传真: |
传真: |
0771-227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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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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