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1〕87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 2020-440111-48-01-086376
二、招标单位: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48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铁投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487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袁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0-3818017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
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预留工程位于白云区机场第二高速以西,机场大道南以东,白云机场T3航站楼以南的机场红线范围内,项目引入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广从城际(广河高铁)、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等线路,包括车站主体和机场红线范围内车站两端区间的预留土建工程。其中:
1、车站主体部分: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车站主体为地下两层车站,自北向南依次为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车站、广从城际(广河高铁)车站、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车站。明挖基坑东西向总长约1483米,宽约15~165米,基坑总占地面积约14.23万平方米,枢纽车站总建筑面积为16.93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建筑面积为58190㎡,地下二层为站台层,面积为108673㎡,基坑采用明挖法施工。本次招标的车站主体部分施工内容包括车站基坑工程、基坑范围内的溶洞及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车站地下一层(站厅层)主体结构底板(含)及其以下土建预留工程、与新白广城际车站换乘通道(含新白广车站北侧区域相关工程)及相关改造工程,其余地下一层(站厅层)空间内的结构柱、结构梁、顶板及地上部分不属本次施工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车站主体施工内容完成后,将完工场地看管(包括临时通风、照明、抽排水等)直到移交至后续工程进行地下一层空间及以上部分施工。
2、区间工程:机场红线内车站两端区间预留土建工程为全地下土建结构,除与车站明挖基坑顺接段明挖法以外,其余均采用盾构法施工。其中,北侧为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铁路线路,包含车站西侧及东侧盾构区间,盾构隧道线路长度分别为1.905km、0.836km,为内径7.7m、外径8.5m的双洞单线盾构隧道;南侧为广从城际(广河高铁)及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线路,其中广从城际(广河高铁)铁路盾构隧道线路长度1.948km,为内径12.6m,外径13.8m的单洞双线盾构隧道,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线盾构隧道线路长度1.892km,为内径12.6m,外径13.8m的单洞双线盾构隧道。
本次招标区间工程拟采用5台泥水平衡盾构机进行掘进施工,其中广从城际(广河高铁)、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各采用一台盾构机,芳白城际西侧盾构区间拟采用两台盾构,芳白城际东侧盾构区间拟采用一台盾构同时掘进。
具体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
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完工验收、交付及竣工验收、场地配合及协调管理、完工后的必要的临时看管等工作,场地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之《技术条件》。
(1)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地基处理、溶洞处理、基础工程、基坑工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盾构工程、改造工程、土方回填、管线迁改、人防工程、防雷工程、河涌临时迁改、白蚁防治等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文件说明为准。
(2)负责本标段项目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场地、项目驻地、场内外运输道路等临时用地等;负责场地平整硬化、临时设施、临时用水(含自供水)、临时用电(含自发电)、盾构机泥浆处理设备、围护围蔽、绿化迁移等场地准备及报批手续;负责临时占道、交通疏解、道路恢复(含修复)、管线保护、水土保持、余泥排放、排污排水、水质检测、铁路、机场、公路、大型设备运输及安全防护等工作及审批手续;负责本项目与邻近项目的施工接口协调、场地协调管理与配合工作,以及本项目正式移交前的临时看管(包括临时通风、照明、抽排水)等工作;负责 现场情况可能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建筑施工垃圾清理、机场红线范围内临近设施的必要防(保)护。
(3)负责本标段的场地协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与邻近项目的场地协调配合、移交转换、交叉管理等工作;负责与机场、铁路工程的施工接口管理及场地使用、运输道路协调等 。
(4)负责与本标段相关的施工配合管理,对招标人针对标段内容另行发包的其它单位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工程保险等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检测单位取样、送检、监测点埋设及工程日常监管、巡查等。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交通、建设、城管、环保、水务、航空、铁路、公路、燃气、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环保、水保、创文、调研等各项工作,对场地、围蔽等进行常态化清扫和布置管理。
(6)做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方面总承包管理。
(7)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规划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环水保验收等各项备案工作。
(8)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6308798570.08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各单项限价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 政府资本金注入及其它。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 年 5 月 22 日 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3、商务技术标开标开始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在有效期内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单位对专业分工施工项目须委派项目副经理,所委派的项目副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0、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三。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作无效标处理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58420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mtr.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2021 年 5 月 22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若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担保为保函形式的,保证递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约签订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参考格式)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二、联合体主办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三、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1.联合体主办方 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管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总承包管理体系,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管理、监控,全面落实、履行并兑现合同目标。
2.联合体成员:拟承担自有资质可承接的工作内容;
五、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主办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6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9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0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1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3 |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14 |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广州轨道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17 |
惠州科为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
18 |
广州高英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赛晨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泰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1 |
成都迈络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方达纽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 |
西安信诺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24 |
西安昌达铁路器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5 |
广东思泰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前海逸云科技有限公司 |
27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8 |
北京中铁诚业监理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9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
30 |
杭州瑞福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31 |
湖北天捷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2 |
安阳铁科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33 |
河南省铁创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34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5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6 |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37 |
广东百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8 |
广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9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0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1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
42 |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
43 |
李兵(建造师注册号:鄂150060801693) |
44 |
陶鹏飞(建造师注册号:辽121040803954) |
45 |
张满堂(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1004353) |
46 |
董在申(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号:44001242) |
47 |
吕明豪(建造师注册号:粤144101116401) |
48 |
周舟(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号:44012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