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 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GXKLG20213167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7、19号地块(项目二期地块)
建安工程费: 约13154.20 万元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021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00㎡,为文化商业设施,需包含不少于8个影厅(含一个跨度20米及以上的巨幕影厅)的电影院;地下3层为停车场约9412㎡。
服务期限: 从签订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 并完成 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止。各阶段项目管理服务完成具体时间节点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管理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其内容包括: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包含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监督。(2)组织参建各方工作,保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尊重参建方的合法权益。在争议存在的情况下,协调各方权益,促进项目开展。(3)组织参建各方定期参加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对项目进行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到位。(4)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对项目进行合理评价,移交竣工档案资料。(5)收集参建各方的工程资料,与相关部门对接。完成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验收以及规划验收、环评验收、协助办理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墙改费等工作和备案。 协助办理水电气供应、 移交及办理不动产登记。(6)协助建设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对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审查施工图及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管理。(7)按建设单位要求及项目建设需求组织专家论证会议并承担相关费 用。(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三项资质的其中一项或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 注册结构师或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或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无。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
4.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4.3、招标文件的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4、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证照还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大厅(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招标人: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号 地址: 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
邮编: 530000 邮编: 530000
联系人: 李耀 联系人: 周晨
电话: 0771-2449120 电话: 0771- 3491670
传真: 传真: 0771-2273500
2021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