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民中心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雷州市民中心项目 已由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雷发改审【 2021 】16号文 批复立项,项目代码为 2102-440882-04-01-198933 , 经市委、市政府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1】 4号、【 2021】 6号) 批准建设并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建设单位为 雷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建设资金 由雷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雷州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雷州市民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雷州市新城大道3号地块。
2.3 工期:总工期 525 日历天;其中招标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为 45 日历天(以签订 EPC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计算),招标施工工期为 480 日历天(不含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间)(具体开工时间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
2.4 项目概况及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2896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架空市民活动中心;二至六层为政务服务功能;七至十一为专业服务及配套服务区域;负一层及负二层为物业设备用房、垃圾中转站及停车场。招标控制价为: 112148900.00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00560400.00 元,施工图设计费用(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967900.00 元,基本预备费 10356700.00 元。
2.5 招标范围: 完成雷州市民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和构配件及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项目设计服务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驻场)、采购和设备购置 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机电设备和电气、弱电系统、暖通空调、消防和人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绿色建筑、照明及动力系统、绿化景观、给排水及排污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工程、智能化政务系统及配套设备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
( 2)项目施工服务范围:
①项目施工前服务范围: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和人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②项目 施工过程中服务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电气和弱电系统、暖通空调、消防和人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绿色建筑、照明及动力系统、绿化景观、给排水及排污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工程、智能化政务系统及配套设备、送配电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③项目竣工后服务范围: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配套工作。
( 4 )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电梯、空调、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特种设备检测、备案登记等工作。
( 5 )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 6)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和人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完成的所有验收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7)本项目要求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8)如需分包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需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①自 2016 年5月起至今,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7000万元的类似公共类建筑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包业绩、 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②自 2016 年5月起至今,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方)具有单体工程建筑面积超过 19000平方米的类似公共类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二代身份证。
3.6 (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二代身份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7 (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 3名、质量员 2名、材料员 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名、资料员 1名)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应具备岗位证、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证、二代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8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 3名、质量员 2名、材料员 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名、资料员 1名)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21年 2月至 2021年 4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9 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
3.11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 “进粤企业和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不以营利为目的,售后不退)。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 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 润路 333 号) 新闻发布厅 。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5.3 开标时间 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新闻发布厅 。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
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8814576(具体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 原因而灭失。
7.3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规定。
招 标 人:雷州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0759-8899694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北大道 21号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1号碧海湾 A栋 2001-2002室
联 系 人:曾女士、林先生 电 话: 020-37880769
2021 年 6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