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国家博物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国家博物馆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1】3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郑发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国家博物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35亩。地下一层约3万平方米,地上四层约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陈列厅、临时展厅、展示区、服务区、文库房、报告厅和后勤服务等。
2.3 建设地点:文化路与博物馆路东北角;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工程、桩基和支护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幕墙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自来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及扶梯工程、暖通空调、燃气工程、室内装修(含公共区域精装修、不含布展)、人防工程、泛光照明、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备注:类似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陈列馆、文化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7投标人须承诺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8其他要求:①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0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③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7月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或异议回复。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 A 区第 一 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截止到开标时间未进行签到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郑发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发大厦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71-67581368
邮 箱:zfwldyh2021@163.com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李卫娜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邮 箱: xdzx006@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511招标处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71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