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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

2021-07-06 来源: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28号,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拟在医院院内西南侧建设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筑规模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发热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配套科室,1个洗消站、40床血液净化中心、30间负压病房、200床呼吸道传染病房以及传染病监测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卫生救治培训中心等,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医疗设备、装饰装修、幕墙、强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
2.4监理服务期:51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实际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3.92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6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监理;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一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监理员至少配备2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资格]
3.6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投标人自2019年7月6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9日。
5.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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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传真:010-59435695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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