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四平市分行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原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2140GNJLGCGK25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行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原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行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原址装修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宁东路299号;
2.3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88.473305万元人民币;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773363869@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43469032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李维
电话:0431-89665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真:0431-81150785